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可譯性限度及其補救

翻译可译性及不可译性的特征分析

source: http://www.jiaoyusou.com/thesis/3578166/


 一篇好的译文,它的读者在阅读之后所获得的概念理应与原文读者所获得的概念相同;如果是文学作品,读者就应获得同样的艺术感受。但事实上,这只能作为翻译标准中一个理想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确非易事。尤金·奈达指出[1],如果译文读者对译文所作出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所作出的反应基本一致,那么便可认为翻译是成功的。这里,我们只求反应“基本一致”,而不求“完全一致”,因为按照奈达的翻译理论,绝对一致的翻译是不存在的。乔治·斯坦纳[3]在他书中对历史上有关可译性的争论做了以下分析:“语言理论对于翻译是否可能这一问题,特别是对于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是否可能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语言理论的研究中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说,语言的底层结构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共同的。人类各种语言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表层。正因为那些在遗传方面、历史方面、社会方面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东西都可以在人类使用的每一种语言中找到,所以翻译是可能的。

  因此一般说来,用任何语言表达的信息都可以译成另一种语言,这就是可译性,语言之间之所以存在可译性,是因为人类在表达概念和思维时存在广泛的共性。不同语言中的概念之间存在相关的等值成分或相关的语境特征。此外,人类思维的逻辑形式也存在广泛的共性,并不因语言之不同而逻辑各异。由于人类思维在概念内涵、情景、逻辑三个范畴中存在共性,当概念被组织起来以表达一个完整的思想,即句子时,不同的语言就往往具有大体同一的模式。

  1.可译性为什么有限度

  各种语言之间除去共同性外还有很大的差异性。差异性指的不仅仅是语音、拼写、语法等方面的不同,更重要的是指表达方式、语言习惯不同,包括用词、比喻、联想等不同。由于这些不同,文章在翻译时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把原文信息所表达的内容、思想、感情完全地、毫厘不差地移植到译文信息中去,这就使得译文若与原文相比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只要不影响译文,读者得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是允许的,这就是可译性的限度。意大利有句名言:“翻译即叛逆者”,把翻译称作是一种“背叛”,所谓“背叛”是指翻译时原文有不少地方未能在译文中体现出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实际上也就是可译性的限度问题。

  翻译原语一个词就必须在译语中找出一个词义相同(包括词义范围相等,感情色彩相同)的对等词。由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有时原语中有些词在译语中没有与之相当的对等词。鲁迅曾经说,翻译时“一个名词或动词,写不出也还得想,一直弄到头昏眼花,好像在脑子里面摸一个急于要开箱子的钥匙,却没有”。鲁迅所说的“却没有”就是因为汉语没有这个词的对等词找不到对等词,而用解释来进行释义则不是翻译,如英美动物学家把所有动物分成三大类,即predator,prey和scavenger。predator是指靠捕食其他动物为生的,如虎、狼,Prey是指为其他动物所捕食的,如野兔、山羊。Scavenger是指自己不杀生,专吃别的动物杀死的动物,如秃鹫、鬣狗。中国动物学家没有这种分法,因而这三个词汉语都没有相应的对等词。若把predator,prey和scavenger分别译成“以猎食其他动物为生的动物”、“被别的动物捕食的动物”、“吃死动物的动物”,译文与原词之间就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实际上也构成了可译性的限度。

  有时译语没有在意义上和原语完全相同的对等词,这种不完全的对等词语,或对等范围大小不同,或对等意义不甚确切,如:英语wife一词可用来表达汉语的妻子、夫人、爱人等。Cousin相当汉语的堂兄、堂弟、表哥、表妹等八个词,“scholar”与“学者”表面看来完全对应,其实不然。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学者”指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而根据WEBSTER,“scholar”的定义是:博学的人;专家,尤指人文科学专家;奖学金获得者;学生(1)a learned person(2)a specialist in a particular branch of learning,esp.in the humanities(3)a student given scholar ship aid(4)any student or pupil)。“Scholar”的词义涵盖面比“学者”宽得多,汉语“学者”的意义只包含scholar的定义之中。用这种不完全对等词进行翻译,译文就不能把原词的含义准确地表达出来,这也是产生可译性限度的原因之一。

  思想必须通过词语表达出来,而这种表达方式必须符合语言习惯才能被使用该语言的人接受。作为语际交流桥梁的翻译必须同时和两种语言打交道,原语有些表达方式不符合译语的语言习惯或不能为译语读者所接受,改用一种与原意近似又符合译语表达习惯的说法,可接受性提高了,但译文与原文难免有一些出入,原文中有些细微含义未能表达出来。如Literature in English指“用英语写的或出版的文学”,但这是解释不是翻译。译成“英语文学”不符合汉语习惯,若译成“英国文学”、“美国文学”甚至“英美文学”就和原意出入较大,因为原文还可以包括加拿大文学、澳大利亚文学、新西兰文学等。有时某种思想是通过比喻、联想、典故等方式形象生动地表达出来的,但原语中有些比喻、联想、典故在译语中没有类似的说法,若把这类词原封不动地照搬到译语中来,就不能为读者所接受。把意思译出来或改用译语的比喻、联想、典故符合译语习惯,但不可避免会使读者的感受意境略有不同。如:a cock-and-bull story(拙劣的谎言),keep up with the Joneses(追慕虚荣),the radio-activity of gifted teaching(出色的教学所产生的广泛影响),That must be his swan song.(那想必是他的辞世之作了或最后一次露面了)。这句话根据的是西方古代寓言:天鹅临死时发出美妙的歌声。以上比喻、典故词都是“不可译的”,汉语的翻译都只能是概念阐释或暗含义的阐明。遇到这种带有典故或强烈的异域文化与历史色调的形象性词语,经常只能采取意译法。

  2.不可译的情况

  下列情况,呈现为原文的词语无法在译文中表达出来,属于不可译的情况。

  2.1没有对等词

  有时原语的词在译语中没有相应的对等词,勉强找一个对等词往往词义出入太大,这是产生不可译的主要原因。例如:“老师”作为一种礼貌的称谓在英语中是没有对等词的,除非对教授,在姓名前冠以Professor,一般都以Mr.或Ms.相称,或当面尊称Sir,或Madam,在美国,对老师直呼其名也很普通,但不能称teacher,汉语“师傅”一词除表示能给徒工传授技术的工人外,也是对工人的一种尊称。英语没有这种尊称,若把“刘师傅”译成Master WorkerLiu是错译,因为master worker仅指可以收徒工的工人,况且master worker不可用作称呼语,Master Worker Liu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有人翻译“刘师傅”宁可采用音译,译作Liu shifu,正说明了这个词的不可译。另外,由于文化诸方面因素,原语和译语两种语言常常没有对等词。如在美国,教授有三个级别,即assistant professor,associate professor和professor,而我们只有教授和副教授两个级别。Assistant professor如果译成“助理教授”,中国人或许就会有些不明白,可能会译成“副教授”,可实际上assistant professor比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低一级,这些都是不可译的情况。

  2.2形式和内容必须兼顾的情况

  翻译时常会遇到形式和内容不能兼顾的情况。由于原语和译语的表达方式不同,若保存形式必然会影响内容,降低译文的可接受性,甚至会造成晦涩难懂的现象,这时只好牺牲形式保存内容。但有时原文的表达方式既包括形式又包括内容,即原文的思想是通过一种特殊形式表达出来的,形式改动了就会影响思想内容。语言中的幽默常产生于用词的机巧或讥诮,但这类用词和立意往往会在双语转换中消失。例如,现代英语中动词process是用得很广的,几乎可以用以指任何一种重复性动作或任何一种引起变化的动作(如“加工”)。美国一家杂志在一篇有关中东某君主国的报道中用这个词说了一句很幽默的话。说该国君主在其统治期间process so many women(意思是:糟蹋了数以千计的妇女),将process译成汉语以后,原文那种讥讽的幽默就完全消失了。双关语的可译性限度也很大,很多双关语实际上是“不可译”的。如:

  Professor of Physics:What is matter?
  Student:Never mind.
  Professor:Then what is mind?
  Student:It doesn’t matter.

  这段话利用matter和mind这两个词的双关语,matter指“物质”又指“事情”,“What is matter?”可理解成“什么是物质?”也可理解成“有什么事?”mind指“心理”又指“介意”,“反对”,Never mind.可理解成“不要紧”,也可理解成“绝不是心理”。由于这个对话用了好几个双关语,使之成为不可译。下面这段话利用tale(故事)和tail(尾巴)这两个同音词:

  “It’s a long,sad tale.”
  “Of course the tail is long,but why sad”the girl is thinking。

  汉语“故事”和“尾巴”不同音,所以不可译。

  再如英语的回文,Madam,I’m A dam.汉语没有这种语言形式,所以也不可译。

  3.不可译情况的补救

  承认原文可译性的限度,既不表明译者个人能力的差异,又不表明翻译研究只能到此却步。恰恰相反,它给译者和翻译研究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课题。有些翻译家动脑筋想办法,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将一些本属不可译的词语,如双关语等译出来,而且翻译得很好。以下例句是译者朝这方面努力的结果:

  But it was not from Henry; it was a message from the desk clerk.She read:“9:20.Mr.Remsee fone.You lost pkge in his ownership.He bid you stop before tiring.”She judged the last word was in tended to be“retiring”.

  原文作者为了表示旅店服务员文化水平不高,在写到message的内容时故意用了几个错字,如:Remsee应为Ramsey(拉姆西),fone应为phoned,stop是stop by(顺便访问)的意思。为了保持原作的风格,译文(华胄译)调整成:但那不是亨利写的,而是前台服务员留下的条子。她读道:“九点二十分,拉母希先生来电话,说你把包果拉在他家。他让你旧侵前到他那儿去。”她判断“旧侵”两个字可能是“就寝”。

  同义、近义词语的锤炼是鲁迅精湛语言艺术的主要表现,英译时较难复现。如《孔乙己》中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只承认“窃”,不承认“偷”。“窃”和“偷”在汉语中其实是一回事,但在孔乙己看来,显然具有不同的含意。杨译“Taking books can’t be countedas stealing.”也让他用同义词偷换概念,使其咬文嚼字、死要面子的性格特点得到再现。把“窃”和“偷”分别译为taking和stealing确实非常贴切,但这译文的选择显然是费了一番苦心的。这里既体现了译者对原文的独特的理解,又表现出译者对译文语言的驾驭能力,显示出译者的一种创造性精神。

  翻译中为提高译文质量而付出的努力应是永无止境的。由于两种语言的差异,原文的可译性限度是绝对的,可译性总是相对的。绝对的可译性是不存在的。翻译中的“忠”与“信”也只能是相对的,绝对忠实于原文的译文是不存在的。翻译者纵有百般技艺也不能达到与原文的“绝对忠实”。在英译汉中,目前解决可译性限度这个矛盾的办法是,探求双语在深层意念上的对等,摆脱语言表层的约束,采用解释、铺叙、阐明,以及散文化等手段,基本转换形式是增词、语义融合及平行对应。其结果势必在某种程度失去原文的形象性及感染力,失去原文的某种情态、色彩或修辞效果。就实质而言,翻译的一切手段和转换形式都不过是权宜之计。译者的笔下功夫,在于如何尽最大的努力权衡运用权宜之计的得失。从这个意义上说,翻译的艺术就是权衡的艺术。

  参考文献:
  [1]Eugene Nida.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E.J.Bill,1964.
  [2]Eugene Nida.Language Structure and Translation[M]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
  [3]George Steiner.After Babel[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5.
  [4]Theodore Savory.The Art of Translation[M].New York:Prentice Hall,1988.
  [5]范仲英.实用翻译教程.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1994.
  [6]陈宏薇.新实用汉译英教程.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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